老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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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新时代支持山西太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晋政发〔2021〕36号

红色山西网  2024-07-07  浏览:3401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支持我省列入太行革命老区的35个县(市、区)在新发展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全面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弘扬太行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持续接力奋斗,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发展兴旺、红色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优美、居民生活幸福、社会和谐稳定的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太行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特色优势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红色文化影响力显著增强,太行山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35年,太行革命老区与全省、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特色优势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建成环京津冀生态屏障,红色文化影响力更加广泛深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二、统筹“新”“老”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老区振兴发展

(三)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提升网络基础服务能力,实现革命老区行政村光纤宽带和4G网络基本全覆盖。推动在革命老区布设北斗系统信号增强站,提升北斗系统高精度导航与位置服务能力,加快北斗应用规模化进程。科学布局智能算力基础设施,打造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推进数据中心绿色化集约化发展。有效发挥融合基础设施赋能效应,择优支持革命老区工业企业构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深入推进5G、光纤网络、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民生服务融合发展,拓展在能源、交通、医疗、教育等行业场景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信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现代综合交通网络。

加快建设雄安新区—忻州高速铁路,推进阳涉铁路电气化改造,开展长治—邯郸—聊城、韩城—河津—侯马—晋城高速铁路和新交口—安泽铁路、阳泉新型城轨交通、太行山大峡谷旅游轨道等项目前期研究。推进长治黎城—平顺—壶关—陵川夺火(晋豫界)、北义城—大箕(晋城东南过境)、平遥—沁源—安泽、晋阳高速改扩建等高速公路建设。提升高速服务区规划建设水平,优化高速公路出入口布局,便捷连接重点城镇和重点红色文化纪念地。加快国省道干线建设和改造,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确保撤并保留的较大人口规模(30户及以上)自然村100%通硬化路。开展长治王村机场迁建、阳泉货运机场新建前期研究,新建晋城民用机场和武乡太行、繁峙滹源、灵丘平型关、沁源太岳等通用机场,开展五台山、皇城相府、王莽岭等低空旅游项目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牵头,省文旅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安全高效水利工程。

加快大水网“第二横”调水工程、长治吴家庄水库、长治后湾供水、壶关八泉峡供水、晋城水源保障等引调水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大水网四大骨干工程建成达效,同步建设配套小水网和中小型调蓄水库。实施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和末级渠系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推进一批旱作梯田、淤地坝、小流域治理、坡耕地综合治理等水保工程,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善主要河流防洪体系,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加强重点山洪沟道防洪治理。(省水利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开展绿色能源综合服务站建设试点,实施电网完善工程,有序推进“煤改电”、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配套电网建设。积极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因地制宜推进新能源开发布局。统筹考虑相关要素,遴选实施“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推进浑源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实施“西电东送”优化调整工程,鼓励建设石油、天然气管道和配套项目,加快京津冀LNG调峰储备中心和高平—巴公、和顺—邢台等输气管道建设。(省能源局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充分释放实体经济活力,培育壮大老区发展新动能

(七)积极发展特色农业产业。

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做优滹沱河、漳河、沁河河谷盆地规模农业生产区,做强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做特太行山地区特色农业生产带,培育富含矿素食品、潞党参深加工药品、连翘叶茶饮品等产业集群。做大做强玉米、马铃薯、蔬菜等特色农林产业,发展特色杂粮、果酒、道地中药材、生猪等特色富民产业。扩大忻州杂粮、沁州黄小米、上党党参等品牌影响力,培育一批“土字号”“乡字号”品牌。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冷链物流基地,构建有机旱作农业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电商企业与革命老区共建农林全产业链加工、物流和交易平台,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粮食和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发展壮大新型工业产业。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龙头企业、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加快标准化厂房、中试和应用推广基地建设,大力引进上下游配套产业,打造碳基新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生物医药、光伏、光电、半导体、法兰锻造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支持长治、晋城打造新能源物流车和甲醇重整制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因地制宜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建设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大项目,强化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的应用服务功能。鼓励阳泉申报大数据·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工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和相关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创新发展能力。

加快革命老区重点高校、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申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鼓励省内外科研院所、高校与革命老区合作共建一批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和现代产业学院(研究院)。鼓励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等省属高校和职业院校与革命老区建立对口帮扶机制,支持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和仪器设备共享。支持长治、晋城、阳泉建设山西智创城,构建双创全产业链培育体系。先行先试科技特派员、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等制度,加大“柔性用才、项目引才”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县(市、区)。(省教育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深度融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

把扩大开放作为战略支点,支持太行革命老区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大商圈建设,建设大同、长治区域物流枢纽,推动有条件的B型保税物流中心增开铁水联运线路。鼓励太行革命老区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服务京津冀、雄安新区的特色优质农产品和清洁能源供应基地。强化与中部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务实合作,鼓励晋城、长治加强与中原城市群内城市合作,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产业协同合作,共建生态宜居城市群。支持太行革命老区积极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推动晋城建设百里沁河经济带,鼓励谋划生态环境等领域重大项目,争取中央预算投资支持。(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传承红色基因,丰富太行精神时代内涵

(十一)繁荣发展红色文化。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建设。发挥太行干部学院、晋中农业农村干部学院、阳泉革命传统教育学院、纪兰党性教育基地等干部党性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赓续红色血脉。围绕革命历史创作一批文艺作品,宣传推广《太行山上》《铸城》《走向胜利》《红色银行》等优秀作品。在干部培训中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全方位、多形式开展红色文化进校园活动,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通过仪式教育、红色寻访等活动,组织青少年学生瞻仰革命遗址,参观红色旅游景点、革命博物馆和纪念馆,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相传。(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广电局、省文旅厅、省发展改革委和长治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

深入实施革命文物片区保护利用重点工程,加强武乡县八路军总部王家峪片区、左权县杨家庄兵工厂旧址、定襄县西河头地道战遗址等革命历史遗存和文物保护修缮。实施革命文物研究、挖掘和阐释工程,分批次公布革命文物名录,开展革命文物网上展示工程,提升八路军太行纪念馆、潞城区八路军总司令部北村旧址、八路军军工部垂阳兵工厂等文物展馆布展水平。支持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积极申报省级及以上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和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省文物局牵头,省文旅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退役军人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做优做强太行旅游板块。

加快推进太行一号旅游公路建设,同步完善旅游公路沿线风景道、观景台、驿站、自驾车营地等公共服务设施。提质升级雁门关、平型关、娘子关、王莽岭等景区,集聚形成北太行、中太行、南太行三个特色旅游片区。鼓励发展特色旅游产业,支持革命老区重点村镇申报建设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做强“烽火太行”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扩大“太行人家”影响力。深入挖掘阳泉“中共创建第一城”全国首创性、唯一性红色IP资源,打造“红色泉城”旅游名片。促进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康养小镇,打造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打响“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品牌。(省文旅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省委宣传部和相关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筑牢环京津冀生态屏障

(十四)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

开展太行山国土绿化行动,突出抓好太行山北部纵深、晋冀交界造林,加强集中连片营造防风固沙林、水源涵养林和退化林修复建设。加强沁河、漳河、滹沱河、大清河等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支持五台山及周边、太行山南部地区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统筹规划各类自然保护地,晋升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做好太行山(中条山)国家公园前期准备工作。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加强阳泉、长治等重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打造石太高铁沿线生态廊道,加快尾矿库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适时推动将部分厂矿旧址、遗址列为工业遗产。(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借鉴推广浙西南等革命老区生态保护修复成果经验,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开展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新型补偿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促进生态保护修复的产权激励机制试点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试点。学习借鉴福建三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鼓励依法依规通过租赁、置换、合作等方式规范流转集体林地。(省财政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推动灵丘、浑源、广灵等固废利用项目纳入大同大宗固废基地建设。开展碳汇造林行动,巩固长治、晋城两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有序开展省级生态文明示范系列创建细胞工程建设,推广晋城市国家低碳试点建设经验。加强公共交通、步行道、自行车道等低碳交通系统建设,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大力倡导绿色消费,积极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建筑、绿色社区、绿色商场创建行动。(省工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省交通厅、省住建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老区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十七)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保持5年脱贫攻坚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动态监测,巩固“两不愁三保障”等脱贫攻坚成果。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强安置区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促进搬迁群众社会融入。拓展以工代赈公益性岗位开发、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赈济模式,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加大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外出务工的扶持力度。大力实施农村电网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通信网络设施改善提升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深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武乡县、五台县等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加快革命老区美丽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支持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全面落实优抚安置各项制度政策,提高残疾军人、“三属”、“三红”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和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省乡村振兴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信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快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

支持长治建设全国创新驱动转型示范城市、生态引领的太行宜居山水名城。鼓励阳泉加快资源型经济转型,打造晋东区域中心城和生态经济核心区。推动晋城利用文旅资源密集和光机电产业优势,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位。统筹革命老区县城旧城整修、新城建设和园区扩展,实施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等工程,建设一批具有太行文化特色和时代气息的“精致”小城市和特色县城。加快阳泉、晋城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市建设,推动长治全面落实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机制。(省住建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补齐公共服务短板。

研究制定山西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完善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加强高职学校、技工院校建设。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协同高效的公共卫生体系。鼓励省内一流医院与革命老区重点医院开展对口帮扶,建立托管式医联体和专科联盟。支持长治市人民医院、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巩固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成效,继续开展村医“乡招村用”“乡聘村用”工作。普及基层中医馆建设,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和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拓展工程。实施农村区域性养老集中供养工程,完善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

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太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相关省级部门和市级人民政府要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列为重点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探索与河北、河南建立省际会商协调机制、重点城市对口合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产业互助、项目共建。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太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重大事项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省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夯实要素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太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倾斜支持力度,科学统筹使用,建立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制度。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革命老区支持力度,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积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重点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加大革命老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探索革命老区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摸清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低效用地存量底数,加大低效用地再开发力度,允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规定在省域范围内优先流转使用于革命老区。(省财政厅、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西银保监局、山西证监局、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任务落实。

积极争取国家在制定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红色旅游等重点领域政策时向我省倾斜。优先推动革命老区交通、农业农村、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省级相关专项规划,在开展试点示范和安排资金补助时给予倾斜支持。大力弘扬太行精神,广泛凝聚正能量,表彰奖励正面典型,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省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山西太行革命老区35个县(市、区)名单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山西太行革命老区35个县(市、区)名单

 

长治市(12):潞州区、潞城区、屯留区、上党区、武乡县、沁县、襄垣县、黎城县、平顺县、长子县、壶关县、沁源县

晋城市(6):城区、沁水县、阳城县、陵川县、高平市、泽州县

阳泉市(5):盂县、平定县、城区、郊区、矿区

晋中市(5):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榆社县、寿阳县

忻州市(4):定襄县、五台县、繁峙县、代县

大同市(3):灵丘县、广灵县、浑源县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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