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调研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今年以来,省政协党组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针对我省农民收入偏低、增速放缓这个突出短板,把“统筹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列为年度重点协商议题。王立伟副主席带领省政协农村委及20多位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先后赴福建、贵州、宁夏等地和我省晋城、大同、忻州等市,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深入考察调研。期间,召开情况通报会、专题座谈会15次,函调四川、重庆等省(市)经验做法和政策措施,走访省内外相关企业、园区、合作社等70余家。经梳理分析、讨论研究,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我省统筹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坚持把县域作为重要切入点,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就业、社会治理、要素流动“五个融合”,全省县域经济整体实力大幅增强,城乡关系不断优化,农民收入稳步提高。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县域经济不断壮大,多元特色发展路径更为清晰。2023年,全省91个县(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42万亿元,占全省GDP的55.2%,较2013年增长103.9%,年均增长7.4%;人均GDP达7.02万元,较2013年增长139.5%,年均增长9.1%,比全国同期年均增速高1.6个百分点。泽州、高平、孝义等12县(市)位列中部6省百强县。省委、省政府根据各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提出了我省县域经济城市融合型、专业功能型、文旅赋能型、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总体分类和布局,打造了汾阳杏花村汾酒、定襄法兰、怀仁陶瓷等一批特色专业镇。
二是城镇化率大幅增长,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2016年以来,90%的县域城镇人口为正增长。2023年,91个县(市)户籍城镇化率50.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较2013年的39.8%提高10.3个百分点。县域城镇功能不断完善,县城对人口和产业的吸纳集聚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是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2013年至2023年,91个县(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由7272元增长到1728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5%,由20370元增长到38180元。城乡收入比由2.80降低到2.2,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5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7993个贫困村全部退出,32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3365个深度贫困村全部整村搬迁,彻底摆脱“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的窘境。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都通了硬化路、通了客车。贫困人口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得到可靠保障。脱贫地区培育起一批特色产业和劳务品牌,产业就业支撑能力明显增强,群众增收渠道有效拓宽。“十四五”过渡期以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脱贫地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
五是农业农村基础条件大幅改善,乡村振兴迈出坚实步伐。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488.4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6.1%,2023年粮食总产量295.6亿斤,平均亩产623.5斤,均创历史新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走在全国前列,全国农业生产托管工作推进会在我省召开。大力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行动,全省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0亿元,99%以上的行政村收入超过10万元。深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大力实施“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0.5%、水土保持率提高到64.58%。
尽管我省统筹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取得了突出成绩,但城乡融合度整体上还比较低,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仍面临不少困难,农民人均收入较全国平均水平低4014元,差距逐步拉大,排名后移至全国第26位。主要有五方面的问题:
一是县域经济整体实力还不够强,县城带动乡村发展能力不足。县域经济规模偏小,县域平均GDP不到全国县域平均水平的60%,GDP超500亿元的仅有1个县,低于50亿元的县有13个;县域人均GDP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8.5%。县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经济总量最大县是最小县的35倍。人口小县较多,34个县不足15万人,占比29.06%,其中17个县不足10万人。县域人口持续下降,县域经济占全省比重从2013年的58.1%下降至2023年的55.2%。
二是产业发展层次偏低,产业带动农民增收能力不足。91个县(市)的产业结构中,80%是传统资源型产业,新兴产业较少,技术密集、劳动密集的企业较少。特别是农业市场主体数量偏少、规模偏小,仅有大象农牧、汾酒集团2家龙头企业进入全国百强。经营主体产业链条短,全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6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农产品线上销售额不到全国的1%。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整体不高。农产品商贸冷链物流体系不健全,农产品在采购、运输、储存和销售环节总体损耗率在10%-20%。“五大平台”和公益性农批市场等区域性农产品交易市场的辐射带动力不强,月交易额超亿元的农批市场仅11家,在中部6省中居于后位。农业信息化水平较低,数字农业发展水平仅17.3%,远低于全国33%的水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压力增大。
三是城乡差距仍然较大,城乡协调发展不足。普遍存在“五低一高”现象,即:农民收入水平显著低于市民、农民消费水平显著低于市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低于城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显著低于城镇、农民社会保障水平显著低于市民、农村老龄化程度显著高于城镇。农民收入约为城镇居民收入的40%;农民人均消费支出1.37万元,仅是城镇居民的55.8%。根据抽样调查,全省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26.4%,高于城市(20.3%)6.1个百分点,不少农村常住人口半数以上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25%的农村进入超老龄社会。2020年,离退休金、养老金首次成为我国老年人的最主要生活来源,但我省城乡养老保险差距较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月领取123元)仅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月领取3458元)的1/28。
四是农业农村基础条件较差,“三农”改革还需深化。“村”:农村空心化问题较为突出,“七普”全省常住人口不足100人的村有1375个,占比6.7%;不足50人的村有457个,占比2.2%。“水”:黄河干流水利用不足,仅占分配指标的一半;水浇地占比仅38.6%,在沿黄9省中居于后位;约10%的灌溉井老化,水库和河灌区部分渠系损伤严重;农业用水效率不高,水库管理体制不顺,水价形成机制有待改革。“田”:土地碎片化问题较为突出,高标准农田占基本农田比例为52.4%,较全国平均水平低15.2个百分点。“林”:部分“四荒地”使用权拍卖存在拍得时间长、面积大、价格低等问题,在林业补偿方面易引发矛盾;红枣、核桃等经济林管理粗放,林业经济发展不足。“机”:农机补贴资金缺口较大,高端、智能化农机装备占比偏低,太行、吕梁“两山”为主的丘陵地区农业机械化水平较低。
五是资源要素流动还不够畅通,城市赋能乡村能力不足。“人”:农业转移人口与迁入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教育资源、住房保障等权利有待进一步完善,城市人才下乡服务和到乡创业等制度保障还不够健全。“地”: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等“三块地”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拓展,农村资产、资源闲置较多。“钱”:乡村产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不足。农村产权制度不明晰,涉农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不够,涉农企业“贷款难”与涉农银行“放贷难”现象并存。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积极性还不够高。
总的看,我省县域经济实力不强,一些人口小县与经济弱县高度重合。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中,农村空心化和人口老龄化并存。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中,市场主体较弱、农村一二三产融合不足。具体分析我省农民收入的构成和增速:
——工资性收入是我省农民收入的大头,总量(7875元)为全国(9163元)的85.9%,增速由2013年的17.3%下降至去年的8.3%,占比由2013年52.1%下降至去年的44.5%,工资性收入增速放缓是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
——经营性收入是我省农民收入与全国差距最大的一块,总量(4676元)较全国(7431元)低2755元、占到与全国总差距(4014元)的69%,占比(26.5%)较全国(34.3%)低7.8个百分点。
——转移性收入对我省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较大,主要原因是脱贫地区农民收入中转移性收入占比高,总量(4869元)较全国(4557元)高312元,增速(7%)较全国(8.4%)低1.4个百分点。
——财产性收入来源渠道窄,总量(256元)不到全国(540元)的一半,占比(1.4%)低于全国(2.5%)1.1个百分点,说明农民手中的资产、资源没有激活,农民投资入股渠道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低,集体经济发展单一且不平衡、分红收益少。
二、各地典型经验和做法
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各地在培育壮大县域经济、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出台了扶持产业、推动就业、土地改革、金融人才科技赋能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大批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值得借鉴。经梳理分析,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技术劳动密集产业带动增收。贵州仁怀市围绕巩固提升酱酒产业“核心区”,全面推动种植、酿造、储存、包材、物流、销售、旅游等劳动密集、技术密集产业发展,带动形成酒文旅融合特色小镇,现有规上酒企133家、产值亿元以上企业32家,直接或间接从事白酒生产、销售、物流等人员达到20万人,带动周边酱酒产业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大关,仅种植“红缨子”高粱每年带动周边5个县(市)近15万农户户均增收1.4万元以上。
(二)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带动增收。福建古田县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发展食用菌产业,目前已培育成生产、加工、销售、质检、科研等全产业链体系,建成全国食用菌研发中心、标准中心和批发市场,食用菌产业年产值255亿元,占到全县农业总产值的67%,带动古田县70%以上的劳动力就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2.2万元。我省吉县苹果产业实现四个“80%以上”:苹果种植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苹果专业村占行政村的80%以上,果农占农民总数的80%以上,果农人均果品收入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上。
(三)文旅赋能农村业态带动增收。贵州针对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生态功能区发展实际,划设百里杜鹃景区,成立管委会负责全域旅游开发,发展避暑、运动健身、休闲康养等业态,2023年百里杜鹃景区接待游客超504万人次,旅游收入达438亿元,农家餐馆、民宿经营收入户均10万元以上,旅游服务业人均收入1万元以上。我省忻州市五台山景区积极推动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利用集体土地大力发展民宿经济,2023年旅游人数突破600万人次,今年1-10月份,已突破600万人次,同比增长11.7%,有力带动了农民增收。
(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带动增收。福建沙县持续做强“沙县小吃”品牌,多年来从政策扶持、技术培训、资金信贷、保障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和市场指导,成立沙县小吃集团,建设沙县小吃产业园,有6万多人外出经营小吃,经营好的夫妻店每年赢利高达70多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40718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近两倍。我省吕梁市高位部署推动“吕梁山护工”,累计培训10.5万余人,实现就业5.6万余人,人均月收入4500元以上。
(五)深化土地配套改革带动增收。宁夏平罗县抢抓全国首个集成农村改革试验试点机遇,成立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统筹实施乡村撤并搬迁、土地经营权流转、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节水灌溉推广、盐碱地治理、“三块地”改革等举措,推动实现“小村并大村”“小田并大田”,复垦宅基地、田埂、沟渠等,增加耕地面积10%以上,亩均节水50%以上、节肥30%以上、增产15%以上、降低成本290元,农民每亩分红保底收入1000元以上,带动农民增收3500元。
(六)创新服务推广技术带动增收。福建延平区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制度发源地优势,聚焦花卉、果蔬、乳品等七大特色产业,探索建立“科特派+科研院所”科研攻关联动机制和成果转化机制,与福建省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等共建科特派集团服务试验示范区,推广新品种、新技术3484项次,科技对农业贡献率达60%以上,助农人均年增收3500多元。
(七)多元投资强化投入带动增收。我省晋城市坚持多元化投入,整合涉农资金150亿元,支持乡村振兴;整合涉农资产280亿元,创新建立投融资机制和平台,策划运营重大项目;大幅提高土地出让收益支农比例,2023年达到58.6%,超过中央要求22.6个百分点;设立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和特优贷风险补偿金,撬动社会资本300亿元投资乡村产业;推动国有企业投资34个“三农”项目,实现村企共赢发展。大同市把农业作为转型发展的“四大赛道”之一,在农田水利设施、设施蔬菜、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市场建设上加大投入,今年前三季度,全市一产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7.7%。
三、对策和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后十五年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窗口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系统部署,这为我省统筹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指明了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要求,借鉴兄弟省份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建议以县域为重要突破口,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牵引,以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为中心,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为突出抓手,以全面深化改革为重点,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紧紧抓住窗口期,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综合采取“强主体、优服务,兴产业、活要素,补短板、壮县域”措施,推动农业效益有新提高、农民收入有新增长、农村面貌有新变化,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山西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新路。
(一)全产业链培育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带动农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农业经营主体产业链条短,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低,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效益低,农产品交易市场辐射带动力弱,是我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主要短板。建议:
1.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
——借鉴茅台集团整合中小白酒企业,带动农民种植增收、就近就业,促进酒文旅融合发展,推动产业集群集聚发展的做法,引进头部企业,引导大型农业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方式,发展大型企业集团,盘活资产闲置、经营困难、效益不高的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明确对带动500户、200户以上农户增收的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分级给予奖补。
——借鉴浙江和广东等省做法,尽快组建省供销集团,支持供销集团成为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发挥供销集团为农服务国家队和生力军作用。
——借鉴河南双汇集团深耕肉类精深加工全产业链的做法,支持大象农牧等“链主”企业以工业化、全产业链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肉制品、酿品、杂粮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向上游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向下游发展包装材料、冷链物流、连锁商业、农文旅融合等业态,加快形成主业突出、行业配套完善的产业链,推动企业上下游联动发展。
——推广省工商联“万企兴万村”山西行动,发动1948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3220个村以及我省“百企千村”产业扶贫的做法,制定扶持政策,引导传统资源型企业投资农业农村建设,补物流冷链和加工短板,发展设施农业和科技文旅融合产业。同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吸纳就业等多种形式带动农户共同发展。
2.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借鉴浙江省做法,鼓励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组团成立“强村公司”,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和利益共享。出台专项扶持政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懂市场、会经营、善管理的经营性人才或吸纳优秀管理团队运营,提升村集体经济自我经营、自我监管能力。
——以发展特优农业、畜牧业、加工、物流等产业为重点,出台分类扶持政策,鼓励下乡返乡人员规模化流转土地,成为种粮大户,成为科技致富和特优种养加及智慧农业的带头人。
——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根据发展需要,建设产地分拣包装、仓储运输、农产品初加工等企业,开展流通、销售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业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3.抓点带面推动农产品商贸物流体系建设和市场主体壮大
——持续加大我省确定的“南果中粮北肉”出口平台和“东药材西干果”商贸平台“五大平台”投入力度,全方位完善功能、配套服务,不断提升平台的辐射力和竞争力。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和田头市场等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深入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县域电商直播基地和乡村e镇建设,吸引直播电商平台、专业服务机构等入驻,提升农产品线上销售量。
——推动供销、邮政、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构建城乡双向物流配送网络体系。加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建设低温库和小型低温周转仓、购买冷藏车,支持合作社建设田头冷库,不断提高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能力。
(二)以改革赋能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为提高农民收入蓄力增效
资本、土地、劳动、技术等各类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实现平等交换,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城乡共同繁荣发展的基本要求。建议:
1.强化金融支农
——推广省农行围绕粮食、果品等六大特色产业,针对性推出“晋品e贷”系列产品的做法,引导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根据农业企业的经营特点,积极推广季节性贷款、小额贷款、贴息贷款、企业集群客户融信担保业务等定制化信贷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
——支持农商行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发展“农担贷”“创业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和村集体股权质押贷款,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完善农村产权配套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应收账质押、存货质押和生产设备、运输工具、厂房圈舍、活体畜禽抵押等新型抵质押方式的适用范围。优化政策性担保公司服务模式,重点支持单户贷款1000万元以下的“三农”客户,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担保服务。
——推动农业保险服务扩面提标增品,高质量推进省级政策农业保险试点,不断拓展保障范围。支持地方对小杂粮、特色果蔬、中药材、肉牛、肉羊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开展政策性保险,省级安排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奖补资金,对各县开展特色保险试点的给予奖补。
2.强化政府投入
——推广晋城市创新投融资机制和平台,撬动社会资本,推动国有企业投资乡村产业的做法,通过财政注入资本金、参与股权投资及以奖代补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
——完善推广省农发行以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设立风险补偿金,农发行按风险补偿基金总额的5-10倍给予基准利率信贷支持的试点做法,由市级和县区财政按照一定比例,将各县区风险补偿基金以入股等方式归集,以地市为单位建立乡村产业振兴风险补偿基金,提升单户增信额度,进一步解决“三农”客户担保难问题。
——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5%。进一步加大对产粮大县改造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坡耕地、提升耕地质量等的扶持力度,激励产粮大县多产粮、产好粮。
3.强化科技支撑
——借鉴福建省经验做法,不断拓展科技特派员人员选派和科技服务范围,将服务范围由传统的种养加等领域向智慧农机、水利、生态修复(林草业)等延伸,向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电商等二三产业拓展,建立一批专家大院、科技小院,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
——借鉴宁夏平罗县整合科技和涉农企业、事业单位,成立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的做法,通过规模经营和统一服务,发挥科技在现代化农业发展、“三农”改革中的支撑作用。发挥神农集团和晋中国家农高区的作用,在有机旱作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新品种培育等方面示范推广,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4.强化人才支持
——提供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补贴,积极引导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发展乡村经营、文旅融合、电商直播、产品开发、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建立城市人才服务乡村激励机制,实施能人回乡创业工程。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探索特殊人才下乡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新成员的路径和办法。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加大农业科技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打造高素质农民队伍。
——深入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借鉴“沙县小吃”“吕梁山护工”等特色劳务品牌的做法,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让农民掌握“一技之长”、增收致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进城落户限制,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切实有效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5.深化土地改革
——积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支持以县域为单位分类清理、盘活利用闲置学校、村卫生室、办公场所、站所用房等资产,理顺权属关系,提升盘活利用质效。积极探索县域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流转、进城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补偿的办法。
——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研究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措施。探索农村存量建设用地通过增减挂钩实现县域内跨村(组)调整。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配套设施、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设施用地需求。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自办企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办企业。支持引导资源型企业加大对所在乡村、结对帮扶村的投资,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产业。
(三)大力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千方百计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农民种粮收入
根据调研情况和统计数据分析,我省农民种粮收入占家庭经营性收入近60%,粮食生产收入是农民家庭经营净收入的“压舱石”,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十分迫切。建议:
1.统筹推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节水
——全力攻坚中部引黄等水网“卡脖子”工程,加快推进县域配套水网工程建设;参照我省提黄灌区灌溉水价,制定中部引黄工程分类水价办法,按照“总量控制、科学分配”原则,综合采取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将中部引黄灌区粮食作物灌溉水价控制在0.25元/立方米,鼓励使用黄河水。借鉴宁夏利通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经验做法,逐步明确各行业、各用水户的用水权,鼓励农业高效节水,稳步推进水权交易。
——加大老旧水利设施维护更新投入。加强汾河、桑干河等重要流域水库、引调水工程的联合调度管理。在含沙量较大的提黄灌区,推行“长畦改短畦、宽畦变窄畦”的节水灌溉模式;在清水灌区,推广管灌、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措施。
2.以“一块田”改革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借鉴宁夏平罗县经验做法,在我省农村承包地二轮延包试点工作中,积极引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等方式,实现按户连片耕种,让“巴掌地”变为“大块田”;以“一块田”改革为抓手,统筹实施土地经营权流转、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盐碱地治理等举措,推动土地集中整理、连片经营,为农业规模化、机械化打下坚实基础。
3.加快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的推广应用
优化补贴程序,实行优机优补,对科技含量高的农机具提高补贴额,对技术含量低、市场饱和的农机具降低补贴额或取消补贴,推动全省现用农机装备迭代更新。加大适用于丘陵山区轻简型农机装备开发、示范推广的支持力度。引导、支持加装农机作业监控终端等信息化设备,对主要农作物关键生产作业环节予以作业补助。
(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我省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大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全面整治”,今年已启动建设300个以上精品示范村、2500个左右提档升级村。建议:
1.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加强道路、供水、供电、公共交通、信息、广播电视、防洪、生态环境等设施建设的县域统筹,加快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全面落实城乡各类基础设施管护主体、标准和责任,促进基础设施长期有效发挥作用。不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扎实推进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农村改厕,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提升村容村貌。
2.推动镇村联动发展
——以传统商贸型、工矿服务型、基地生产型、交通枢纽型和旅游目的地型的集镇和中心村为重点,探索中心集镇辐射偏远农村、强村带动弱村、大村托管小村等发展模式,实行组织联建、产业联营、民生联动、文明联创、治理联抓。
——适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对人口规模较小、常住居民日渐减少、逐步演变成为“空心村”的村庄,参照易地扶贫搬迁的做法,采取城镇化安置、中心村安置等方式,支持引导村民有序搬迁,融入新的社区。
3.大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借鉴脱贫攻坚大病兜底的办法,建立可持续的大病兜底保障机制,减轻农民患者的医疗负担。
——健全城乡学校帮扶激励机制,加强校长和优秀骨干教师交流轮岗、优质课程线上共享,确保乡村学校都有城镇学校对口帮扶。
——推广云州区实施农村养老服务“颐养工程”的经验做法,改造利用闲置学校、旧村委会、农村闲置院落,建立农村“颐养之家”、乡村养老服务中心(站)等养老服务阵地,开展长短期托养、日间照料等服务,以财政补贴为主,通过“村级筹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交一点”办法筹措资金,推动形成“分散居家+集中供养+医养结合”的农村新型养老服务模式。
4.逐步提高养老金保障水平
鼓励有条件有财力的县,以县、村为试点,探索提高城乡养老金保障标准。尽快出台政策,对农村60岁以上老人,以消费券形式给予肉蛋奶营养补贴;对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村70岁以上老人,提高基础养老金保障标准。
(五)统筹城乡融合和县域经济发展,强化农民增收的基础支撑
在工业化、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是建设农业强国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建议:
1.积极推动县域经济融入都市圈、城市群发展
当前,都市圈、城市群、市域经济在产业发展、人员流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对县域经济的拉动和牵引越来越强。支持各类型县域经济主动加强与京津冀、太原、西安、郑州等周边都市圈和市域经济的融合与协同,主动承接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等产业转移和城市溢出消费,发展乡村旅游康养、城郊设施农业、农村电商等产业。加强城市群和市域周边各县域的功能衔接、产业协作、设施联通和服务配套,打造区域性优势产业集群。
2.做大做强特色专业镇产业集群
——对产值近500亿元的汾阳杏花村汾酒专业镇,借鉴贵州、四川等省经验做法,从省级层面出台促进酒文旅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专项政策,助力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
——对法兰、陶瓷、老陈醋等优势产业,省级层面成立技术专班,支持专业镇壮大主导产业、推动转型升级、加快集链成群,提升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逐步打造一批500亿级、300亿级、200亿级、100亿级专业镇。
3.锚定“特”“优”建设农产品主产区
——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做好“土特产”文章,整合上下游企业,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打造农业产业强镇和特优农业产业强县。
——支持吉县苹果、隰县玉露香梨、长治中药材、忻州小杂粮等特优产业集中连片开发,推动富农产业从“一县一业”向“多县一域”集群化发展。
——进一步打响“有机旱作·晋品”区域公用品牌,运用“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引导更多特优农产品按照“有机旱作·晋品”品牌标准生产加工,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品牌溢价率。
4.加快文旅生态创新发展
——深化文旅体制改革,鼓励五台山、云冈石窟等重点景区深入推行“管委会+景区公司”改革,管委会做“生态”,国有旅游公司做“平台”、做“业态”,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运营。发挥“三个一号”旅游公路的串联作用,加强热点景区与周边县域景区的联动,推动各县域连片发展全域旅游。
——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引导社会资本流转林地经营权。支持晋南地区果业规模化发展,支持太行、吕梁“两山地区”通过集体托管和社会资本流转等方式,推进核桃、红枣等干果经济林规模发展、提质增效。妥善处置“四荒地”历史遗留问题。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探索林业碳汇交易新路径、新模式。
5.积极推进脱贫地区和人口小县发展
——科学谋划过渡期后脱贫地区常态化帮扶的制度安排,对需要继续保留的支持政策和需要增加、加强的支持政策,提早组织调查研究。
——适当超前谋划人口小县县域区划调整;统筹考虑、试点推进常住人口低于10万人的人口小县与周边县域协同发展,加强教育、医疗、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推动公共服务整合共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主导产业协同共进。(省政协)